为了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阅读的重要论述,引导广大师生多读书、读好书,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,打造“书香校园”,不断提升师生的思想境界、增强精神力量,学院党委正开展“初心筑匠·悦享轻工”好书推荐活动。今日推荐的好书是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释义与实务全书》。

(荐书人:学院部党员 王诗赟

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中,公文写作能力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。高效的公文写作能力不仅可以提高执行力,还能有助于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拓展。同时,规范的公文材料是展示学院高水平发展的一个缩影,也是学院各项管理工作得以规范运转的基本保证。

为进一步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、规范、统一与高效,中国公文写作研究会组织编写审定了一本名为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释义与实务全书》的工具书。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,从公文的处理、使用,到文种的选择、格式的规范,再到行文的技巧、逻辑的梳理,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和解析。书中还紧密结合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需求,使得其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阅读这本书,你将能够掌握公文写作的核心技巧,提升公文处理的能力,从而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。同时,通过深入研读这本书,你还能够培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专业素养,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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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样确定和使用文种?

【解答】

确定和使用文种概括起来,主要有以下四点:

1)文种的确定和使用必须按照公文管理法规的统一规定使用,不能乱起名称。

法定公文的15种名称,按规定只能单独使用,不能加以合并。因此,目前在一些机关单位所制发的公文中出现的请示报告、意见报告、告示等,就是把两个不同的文种合并在一起使用,这种随便给公文起名的做法是不严肃的。

2)文种的确定和使用,要依据制文机关的权限加以选用,不可超越职权。

公告,只有党和国家的高级管理机关才有资格使用,其发文机关的级别较高。但从目前的实践来看,有些单位在行使招生、招干、征文、迁址、开业等职能时,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滥用公告的做法。就实质而言,这是一种侵犯党和国家权力的越权行为。

3)文种的确定和使用,要依据行文的关系加以选用,考虑到与收文机关的组织关系。

收文机关是上级机关的,只能采用请示、报告、意见等;向下级机关发文时,一般应选用通知、意见、决定、决议、通报以及纪要等;向平级机关或无隶属关系的机关行文时,主要应使用函。

4)文种的确定和使用,要考虑发文的具体目的与要求。

例如,向上级机关行文,目的是向上级机关要钱、要物、要人员、编制、要政策、要办法等,就应用请示或意见;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、反映情况的,则可用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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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办公室 供稿)